《规范》对教师“为人师表”的要求是:“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。关心集体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尊重家长。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”
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。关心集体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尊重家长。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代教育注重学生通过自己的体验来学习,认为学生自己的体验和探究更能促使他们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体系。“身教重于言教”的一个重要涵义便是“说教不如体验”。通过教师的身教,使学生获得相应的体验,从而强化或消除某种行为。所以,教师可以多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、学习经历或实际的情境设计,让学生自己体验思考。例如,学生作业不整洁,教师可通过自己整洁、美观的板书或作业批改让学生体验到整洁带给人的美好感觉。又如有教师在一次夏令营活动中,遇到一位不爱洗澡的小孩,袜子连穿十几天还不换,全身有味,让人头疼,可他自己却没感觉。后来,教师让他洗完澡后,在一身淡香中再去看看自己那堆发臭的衣袜,在强烈的对比下,只见他表情一怔,这时该教师严肃地告诉他:“这就是你在旁人眼中的印象。”那孩子恍然大悟,从此改掉了坏习惯。
第一,内在品质上做一个高尚的人。一个品质高尚的人,应是一个严于律己、以身作则的人。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,教师首先应该做到。以身作则就是以自己的行动做出榜样。所以作为一名教师,要时时注意严于律己、以身作则,牢记“身教重于言教”的道理。行为举止上做一个文明的人。一个文明的人,首先要做到衣着得体。其次要做到语言规范。
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,也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的特殊要求。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正在成长、变化着的少年儿童,教师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对学生的发展有着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,教育无小事,事事皆教育。叶圣陶先生认为,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。倡导“为人师表”,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,以身立教。
可以说教师的思想、行为、作风和品质,每时每刻都在感染、熏陶和影响学生,所以要求教师要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,做学生的榜样,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。要求学生做的,自己首先做到,要求学生不做的,自己首先不做。正所谓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,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
热爱教育事业,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。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,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,积极进取,开拓创新,力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,不求最好,但求更好,不断的挑战自己,超越自己。